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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101089/2026-48382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高淳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6-08-1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高淳区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试点)结果的公示
文  号:     关 键 词:    记账;代理;机构信用;评价试点;信用;评价;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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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试点)结果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47号),以及《江苏省关于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方案》(苏财会〔2026〕12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辖区内2025年度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目前信用评价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自2026年8月12日至9月1日,共15个工作日。

二、公示对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县(市)、区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

三、异议申诉及信用修复

异议申诉:各代理记账机构对本次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填写《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异议申请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核实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信用修复:代理记账机构可以对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名录等失信信息主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相关办理规则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完成信用修复后,相关失信信息不再纳入下一评价周期的扣分范围。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7316109

电子邮箱:1490134956@qq.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固城湖南路12号

附件:1.高淳区2025年度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试点)结果

      2.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异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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