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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企业技改及物流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区工信局 发布日期:2021-04-20 10:15 浏览次数:加载中......次 字体:[  中 小 ]

一、技改补贴项目

1、申报范围

列入省、市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

2、申报条件

(1)申请的项目需经有权部门核准或备案;

(2)企业疫情期间(2020年1月23日至4月20日)购买防疫物资生产设备和技术并实际投入生产,并承诺企业存续期间设备不转让;

(3)企业所获得的设备和技术购置补贴(包括上级补贴)总额,不得超过设备和技术购置总额。

3、申报资料

(1)《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企业技改补贴项目申请表》;

(2)项目购置技术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5)项目核准备案批复;

(6)设备订购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

(7)申报信用承诺书,须由企业法人签字盖章。

二、物流补贴项目

1、申报范围

列入省、市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

2、申报条件

企业在疫情期间(2020年1月23日至4月20日)用于防疫物资运输产生的实际物流费用。

3、申报资料

(1)《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企业物流补贴项目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物流运输货运单及运输费发票复印件;

(4)产品购销合同、运输合同、第三方物流平台承运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5)申报信用承诺书,须由企业法人签字盖章。

三、项目申报受理时间

2020年4月23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区工信局规划投资与政策科,逾期不予受理。

兑付情况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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