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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101089/2025-7429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高淳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5-10-3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申报高淳区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常规班的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高素质;农业农村;培育;高素质农民;中央财政;农民;计划表;跟踪;农办;培育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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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高淳区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常规班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部署,壮大乡村全面振兴人才队伍,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办科〔20252号)、《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宁农计〔202540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高淳区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常规班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

1. 项目概况。区级常规班聚焦新农创”“新农商”“新农服,重点围绕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两大专项工程开展。

2. 培育对象与内容。培育对象为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主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村振兴骨干人员。具体各班次培训对象与内容详见区级常规班计划表(附件1)。

3. 培训方式。根据产业特点和学员实际,分阶段以集中学习、参观考察、跟踪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常规班总天数原则上不少于5天,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30%。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交流观摩全部完成后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跟踪服务次数不少于2次,不计入总学时。每个培训班原则上不少于40个学时(不包含报到、返程时间)。1学时为45分钟,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线上学习学时数不超过总学时数的15%,培训班任务均须于202512月底前完成。

4. 培训经费。级常规班补助测算标准3800/人,相关培训标准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跟踪服务标准按照300/学员/次测算。

5. 培训要求。按照《关于加强农技人员和高素质农民培训管理切实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苏农办科〔20243号)要求,科学制定方案,精心选配师资,丰富办班形式,强化学风建设,确保培训质量。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做好培训规范化管理。具体培育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办科〔20252号)执行。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当符合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设定的培育机构要求。

三、其它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区级常规班计划表(附件1),结合工作实际,选择1个或多个主题进行申报。请于116日前将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 一式三份)盖章报送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我局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培训机构。

联系人:吴萍,025-68512089;邮箱:841105266@qq.com

附件:

1.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区级常规班计划表

2.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申报书

南京市高淳区农业农村局

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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