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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101089/2026-08506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组配分类:    养老服务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高淳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6-01-3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高淳区民政局关于遴选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的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民政;养老服务;消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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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民政局关于遴选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的公告

依据《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补贴项目的通知》(苏民养老20262号)为积极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质量,确保向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顺利实施,按照公平公正、自愿参与的原则,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参与本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对象

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养老服务机构

二、基本要求

(一)提供住养服务的养老机构(长期服务、喘息服务、日间托养)

1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承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2具有收住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指具备足够的护理型床位,采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或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等方式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3机构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提供社区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

1、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养老服务;

2、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是指具备足够的护理型床位,采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等方式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3、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三)提供居家上门的养老服务机构(含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物业企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

1、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

2、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1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是指提供居家上门的服务人员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

(四)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

1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中第5.1评估环境、5.2评估主体的相关规定;

2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3、能够独立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无《江苏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中明确的名单列入以及其他失信、违规违法等情形;

4、评估机构应至少配备5名专职评估人员,以及不少于1名专职管理人员及技术支持人员;

5、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6、评估人员需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民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7不能参与提供与评估结果有任何关联的养老服务,且与根据评估结果提供养老服务及补贴的养老服务组织之间不得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

三、报送材料

按顺序每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提交南京市高淳区民政局,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评估机构:①附件2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报表》(一式3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同步报送)②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③评估人员名册及资质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劳动合同实务经历证明、评估师等相关资质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4《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

2服务机构:①附件3《养老服务机构申报表》;附件5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③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居家上门的服务人员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申报提供住养服务的养老机构和社区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需提供护理型床位、医养结合服务相关佐证材料;⑥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四、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有意参加遴选的单位请于20262517:30前,将第三部分要求报送的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南京市高淳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科(高淳区北漪路18号),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消费券项目参与遴选报名—单位名称”。

(二)审核和公示。我局对意向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选单位名单,并通过区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本公告由我局解释。

联系人:邢秋红、尹卫国

联系方式:025-57311178

邮箱:gcmzylk@163.com

         南京市高淳区民政局

2026130

附件:

1《江苏省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

2、《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报表

3养老服务机构申报表

4、《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

5、《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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